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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酷诉今日头条侵权,索赔100万元

源自:蓝鲸TMT 作者:蓝鲸TMT 发布时间:2018-03-09 13:18

日前,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且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3月9日,海淀法院官网今日发布案件快报称,因认为今日头条未经许可擅自向用户提供链接播放《战狼2》,优酷以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为由,将今日头条和运城阳光传媒公司诉至法院,要求二被告立即停止提供《战狼2》的网络服务,并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共计100万元。

日前,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且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优酷诉称,《战狼2》是由吴京执导的动作、战争、军事类型的电影,中国票房收入首位,且是首部跻身全球票房top100的中国电影。优酷在支付巨额版权费用后取得了《战狼2》独家信息网络传播权等权利。

根据授权期限,该影片自2017年11月3日通过优酷网独家首发。经公证证实,今日头条网站向用户提供了《战狼2》的定向链接服务,所链接的“阳光宽频网”系由运城阳光传媒公司所运营。经查,“阳光宽频网”未取得《战狼2》作品的合法使用权,今日头条对此未进行合法有效的审查。

优酷认为,基于以上事实,今日头条和运城阳光传媒公司未经优酷许可,为其商业目的将未取得使用授权的涉案作品《战狼2》在网络上予以传播,其主观上具有过错,客观上给优酷造成了损害后果,今日头条和运城阳光传媒公司的行为构成侵权,应当承担侵权、赔偿损失等相应的民事责任。

源自:中华广告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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