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摸底排查” 检索先行
文献检索是一切科研工作的“先行兵”,对专利文献进行“摸底排查”不仅仅可以确保医药研发项目的新颖性,还可以从分利用专利信息,为自身的研究提供方向和灵感。
但是,由于药品的研发周期较长,发明人要做出一定的成果,往往需要几年的时间。在这段时间中,别人很可能发表了相同主题内容的文章,或者公布了相同主题的专利申请。所以,如果申请人在研发的过程中过于投入,忽视了其他同行或者竞争对手的进展情况,应该在申请以前再次进行文献检索,确认自己要申请的专利是具有新颖性和创造性的。
不是“卧底”也要保密
关于医药的发明创造无论是申请发明专利还是外观设计专利,根据《专利法》的规定,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必须具有新颖性。这就要求,发明人在申请专利前一定要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具体而言就是,专利申请前不能公开技术方案,在项目研发的过程中,不得对外透露所研究的内容、目的、方向,甚至于课题名称。
中细软专家提醒,大家有必要了解一下有哪些行为会损害专利申请的新颖性。
首先,我国专利申请遵循的是“申请在先”的原则,如果发明人,在申请前,对已经取得的成果通过论文等形式进行发表了,就损害了该专利申请的新颖性;第二,发明人在各种交流会、展会上将自己的发明创造展出,又没有在6个月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相关证明的,丧失新颖性;第三,递交的专利申请存在抵触申请的,该专利申请不具有新颖性。
总之,保密工作做得好不仅“卧底”可以成功潜伏,专利申请的新颖性也有了保障,何乐而不为呢?
抓准时机 蓄势待发
医药类的发明创造与人的生命健康息息相关,申请时必须达到专利申请实用性的要求。这就要求发明人要根据研发的进程,抓准专利申请的最佳时机,蓄势待发,一举攻下。药物研发实验大致可分为实验室研发和临床实验两个阶段,中细软专家建议,发明人在做完必要的实验,取得关键的数据,并对基本数据和实验方法加以整理形成规范性的文件后,就可以着手专利申请工作。如此不仅可以抢占专利申请时间上的先机,还具备了可以支撑了实用性的关键数据。
中细软专家提醒,发明人在埋头研发的过程中,不要忘记竞争对手的存在,知己知彼百战不殆,关注竞争对手动态,结合研发进程,千万不要错过申请时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