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伟又被告了,但不是某个明星告的。
有网友@卓伟,用了“风行”这么多年,你问过风行网的感受么?
5月22日下午,“风行网”官方微博发出一份声明,称“风行网”和“风行工作室”无任何关系,风行网早年将“风行”商标在多个类别上进行了注册,“风行工作室”通过挖掘艺人隐私获利的“恶名”一定程度上影响“风行网”的商誉,决定对“风行工作室”进行侵权起诉。
先不用谈前几天娱乐圈闹的沸沸扬扬的风行工作室摄影师集体辞职这事,一码归一码,今天要谈的是“风行工作室”是否存在商标侵权的问题。
据了解,“风行网”(fun.tv)所属公司北京风行在线技术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9月,“风行网”是国内最早一批的视频平台。2009年9月21日,该公司申请注册第7713051号“风行”商标,2013年1月7日获准注册,核定使用在第41类广播和电视节目制作、电视文娱节目等服务上,并一直使用至今。
公开资料显示,“风行工作室”由卓伟和冯科二人共同创建于2006年。2010年,卓伟成立北京大风行锐角度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下称大风行公司),将风行工作室公司化运营。2012年,“风行工作室”上线八卦娱乐APP“爱娱爱乐”(后更名为“全明星探”)。
“风行工作室”因时常会爆料一些艺人隐私而备受关注。在接连曝光了“#文章出轨#”、“#白百合出轨#”等明星八卦事件后,惹怒了不少网友,大家纷纷指责风行工作室不厚道,将艺人的私生活暴露在大众视野下。因为都叫“风行”,风行网几年内数次无辜躺枪,广大网友纷纷跑到风行网官方微博下留言指责。而“风行网”这次真的不想再忍了,于是出现了文章开头的声明。
声明上显示,原告认为被告“风行工作室”将“风行”作为其商标和商号使用的商业行为,导致公众混淆原告与“风行工作室”的关系,且“风行工作室“通过挖掘艺人隐私获利的“恶名”也一定程度上影响“风行网”的商誉。被告未经许可,在相同或近似的类别上使用相同的商标,侵犯了原告的商标权;被告使用原告注册商标作为企业名称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
实话说,对于“风行”小知本人也曾疑惑和混淆过,如果不去查询一下,还真就以为就是一家公司的不同业务。然而,小知查询后才真是吃了一惊。
大风行公司自2016年起在第9、35、36、38、41、42类申请19件商标,包括“全明星直播”“全明星探”“全明星LIVE”及图形商标。而大风行公司的关联公司北京圈圈科技有限公司,共申请注册15件与“全明星探”有关的商标。
于是小知凌乱了,查了个遍发现卓伟大大竟然完全没有申请过“风行”商标!
不过这也完全在情理之中,因为风行网早就在先注册了“风行”商标,卓伟这个时候去注册,肯定是近似驳回的命运。那么,卓伟大大,你就不注册商标了吗?小知在商标局网站上搜索“风行”查询出以下结果,共有497项与“风行”名称相近或相同的商标。
结合风行在线公司在该案中主张的事实及理由,该案的争议焦点应该是风行工作室的被诉使用是否构成对风行在线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侵犯,以及是否构成对风行在线公司不正当竞争上。
同时,通过这件事小知对涉案双方都有建议,知识产权保护要趁早啊,“风行网”在饱经“折磨”后,这次终于选择走法律程序,如果能早一点拿起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家知识产权,恐怕现在的结果就不同了。
而卓伟的风行工作室若以后想避免此类纠纷,还是应该提早申请商标便于全面保护企业利益。就目前来说“风行”已经是不能在35类广告销售上申请了,但我们可以取和“风行”相近且具有显著性的文字来申请,比如说“风行**”“**风行”等等。如果求快,也可以走买个商标这条道路。在中华商标超市网上,就有一枚35类广告销售类商标“风行水上”正在转让。目前,卓伟方面还未对此事给出任何回应,不知道接下来卓伟团队会怎样处理这件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