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好声音》的版权问题可谓是又臭又长啊,卷进这件事的灿星文化、浙江卫视和唐德影视没有一家获得全胜!
灿星文化制作的《中国好声音》改名《中国新歌声》,原因正是唐德影视以6000万美元取得“好声音”5年独家版权许可,但由于版权纠纷,唐德影视版的《中国好声音》一直没有顺利播出过,而近日授权方荷兰Talpa公司要求终止协议。
小知看了之后只想说一句话:鹬蚌相争老外得利啊!
荷兰Talpa公司为什么要终止协议?
2016年1月28日,唐德影视与Talpa公司签署了《“……好声音”协议》,以分期支付6000万美元许可费的成本,获得五年内《中国好声音》独家版权。
但是,到目前为止,唐德影视共支付了1875万美元,还剩余4125万美元未支付。因此Talpa以唐德影视未如期支付许可费为由,而发函解约。
对此,唐德影视认为,协议签署后,唐德影视为筹备《中国好声音》节目竭尽努力。但由于Talpa没有切实履行协议中的义务,《中国好声音》节目至今无法顺利播出,公司无法按照协议行使其独家授权权利。将锅甩回给Talpa。
唐德影视做三点表态:
1.公司不认可Talpa单方面提出终止协议的行为,将继续督促其根据协议的约定履行义务;
2.就Talpa未按照协议约定履行其义务的行为,公司将视乎Talpa后续履约情况决定是否追究其包括退还已支付许可费、赔偿违约金和其他损失等违约责任,并在必要时,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采取必要的法律措施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3.公司实际控制人吴宏亮先生承诺,如果公司被裁定需支付剩余4125万美元许可费,吴宏亮先生将承担支付义务,以确保公司不会因此遭受经济损失。
事情走到这一步可以看出,唐德影视虽然获得了五年内的独家版权,但是节目从未播出过,这版权费花得有些不值。
唐德是谁?为什么从背后搅局?
本来《中国好声音》播出的好好的,唐德看上去更像“第三者插足”和“搅局者”,实际上呢?小知更愿意相信是因为《中国好声音》的节目效果反响超赞而荷兰公司想要每年更高的许可费,与之前的灿星文化没有谈拢,所以Talpa找到了唐德,也或者是唐德主动请缨,总之,最后的结果就是唐德成了真正意义上的独家版权。
不论是怎样的独家,都不是版权原创者,看看Talpa的嘴脸就知道,这个公司屡次毁约,只看重钱财而不履行承诺这一点来看,实属“任性”!人家就是冲着版权费来的,没有钱,什么都免谈。
所以,这件事的真正受益者只能是Talpa,灿星也好,浙江卫视也好、唐德影视也好,都算是受害者。但是,浙江卫视和灿星文化因为这档节目的收益和影响力也算是名利双收了,对于后来的版权纠纷也处于主动地位,即使节目名称改了,但是节目还可以播出,广告费、冠名费收得不亦乐乎,算一算,最惨的其实是唐德!
这个唐德影视是谁呢?就是那个和赵薇、范冰冰有着莫大联系的公司,赵薇、范冰冰和赵薇他哥哥(前段时间还因为离婚事件让老婆坐拥唐德5亿股权)都是唐德影视的前十大股东。
而有范冰冰主演的《武媚娘传奇》和还没有播出的《赢天下》都是这个公司出品的,就连前段时间热播的《那年花开月正圆》也是唐德联合出品的,可见其实力不容小视。如今在这个《中国好声音》的版权河沟里“翻船”,只因为其没有原创版权的缘故。
中国自主知识产权,说来简单,有多少公司却因其损失数亿版权费的?唐德影视只是其中之一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