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知在意的事情不是谁离职或和老板闹翻了,而是“王尼玛”为什么能够注册成商标,“MLGB”却不行呢?
有人知道王尼玛是谁吗?请举手!小知送给他小红花!
那好吧,如果你不知道,小知给你义务介绍一下有关王尼玛及最近他们出的一些事。
暴走漫画(Rage Comic),简称“暴漫”,台湾、港澳称之为梗漫,一种流行于网络的开放式漫画,通常以日常生活故事、笑话段子为主题,通过简单的手绘表情(Rage Faces)构成的简单漫画。
2008年一个名为“王尼玛”的神秘人物创办了“暴走漫画”网页,最近,听说王尼玛出了点事,说是被公司“开除了”或是“离职了”,总之就是闹掰了。然而,小知在意的事情不是谁离职或和老板闹翻了,而是“王尼玛”为什么能够注册成商标,“MLGB”却不行呢?
“王尼玛”这样一个IP 是很挨批吗?
据说,“王尼玛”创办了“暴走漫画”,同时也开发了暴走漫画制作器,可以让网友们随意创作属于自己的“暴漫”,于是那张暴走脸迅速风靡在年轻人的中间。暴走漫画里的男性一般都叫“王尼玛”,女性则叫“王尼美”,还有一些新登场的人物,例如“曹尼玛”(王尼玛的铁哥们),“汪尼玛”和“喵尼玛”(王尼玛的宠物)等。
“暴走”一词在国内很流行,是年轻人释放自我,表达强烈情绪和情感的代名词。所以,顾名思义,“暴走漫画”也是人们强烈情绪的一种表达方式,并将它制作成一种漫画。
下面这个,来欣赏一下。
图片转自暴走官网,为了说明暴走漫画所用
戏那么多 确定不是炒作吗?
有人说这或许是暴漫有史以来最大的危机:王尼玛不干了!
前段时间,“暴走小员工”在朋友圈发了一系列惊人的言论。
消息最先由微博认证为天健创投董事长的大V曝出,据他称,王尼玛的扮演者最近一直有自杀倾向,反复告诉我他很无助,心疼……他说遭到威胁,非法拘禁,非法监控……
在他曝光的聊天记录中,王尼玛的扮演者强调,任剑(暴走漫画CEO)错在不该非法拘禁、屋内监控,限制人身自由。
后来,任剑也做了回应,关于王尼玛的扮演者和暴漫的纠纷可能已经是一个事实,只是任剑的说法是网管闹事。
有网友称,现在的王尼玛头套下的人,主要是极品国产阿香(下图左)。这人是b站up主。
但是关于王尼玛真正的身份,外界只有猜测,没有确凿证据,一定程度上这也成了暴漫的主要话题之一,经久不衰。
然而,不论真的“王尼玛”是谁,小知想说的是,那只不过是人家创造出来的一个“IP”,这个形象被创造出来后,无论是谁带着头套,谁就是“王尼玛”。
为什么“MLGB”被驳回,而王尼玛能注册?
别告诉小知你不知道“尼玛”是啥意思!让小知诧异的是“王尼玛”的商标都已经注册成功了,一共有13个商标,西安摩摩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就是暴走漫画的注册公司。可见人家知识产权保护做得很全面。
大家应该对“MLGB”商标申请还有印象吧?就是那个不是冰冰老公的李晨申请的,结果被驳回了,法院指出,商标注册商品是以青年人为目标,但“MLGB”却有骂人的含义,故若维持注册会引起不良的影响,更会直接影响青少年。
然而,那些把”MLGB”理解成“买了个表”的该如何解释?并且有一个运动品牌非常著名,“MLB”你怎么解释?也按照你心里想的那么念,可是人家都注册成功了。
你看,这样又行又不行,我们的社会主义道德风尚该如何判断呢?
小知也晕了,清醒的你要不要发表一下你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