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都有哪些版权大事呢?让我们一起回顾一下。
最憋屈
《中国好声音》的舶来版权谁都不是赢家
大都知道,《中国好声音》的版权是荷兰Talpa公司的,先由灿星公司引入版权,一度在浙江卫视呈现出前所未有的火爆姿态,但是由唐德影视介入后,《中国好声音》就不那么好了。
首先是原来的名字改了,改成《中国新歌声》。其次是唐德即使拥有真正的《中国好声音》版权授权也一直没有播出过,今年又因为拖欠荷兰公司的版权费尾款,荷兰公司单方面解约了。
12月6日,中国好声音的原版权方荷兰制作公司Talpa发布声明表示,将并放弃对中文“中国好声音”的使用及商标主张和索赔,并不再就“The voice of”的节目模式再寻求授权合作。
细软点评:不是原创版权有点任人宰割的意思,所以《中国好声音》或者《中国新歌声》的黄金时期已然过去。
最搞笑
发微博等于签卖身契,回应:版权归用户
9月16日凌晨,新浪微博向所有用户推送了一条弹窗通知,更新《微博用户服务使用协议》,其中,“未经微博平台事先书面许可,用户不得自行或授权任何第三方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使用微博内容”这一条款引发网友热议,被质疑为“霸王条款”。
这一条款规定在一些微博用户甚至微博大V中炸开了锅,很多用户认定这是“卖身契”:明明是自己原创的内容,独家版权却归微博;以后授权第三方使用,居然还要通过微博的书面许可。
微博工作人员表示,该条款主要针对第三方恶意抓取行为,但在表述上确实尚需完善,下一步将继续完善协议,并及时告知用户。
细软点评:就像一个乌龙事件,此文一出,新浪微博受千夫所指,说明大家逐渐具备版权意识。
最贵PS
林志颖微博晒照片不是自己P的赔偿34.5万
因认为林志颖在其新浪官方微博“梦想家林志颖”中所使用的图片是篡改后的摄影作品,摄影作品作者朱庆福将林志颖和新浪微博的运营方微梦公司告上了法庭,要求林志颖停止侵权、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等110余万元。今年9月,海淀法院审结此案,法院判决林志颖赔偿朱庆福34.5万元。
朱庆福诉称,2013年8月25日,林志颖在新浪微博中,为庆祝微博粉丝达到2100万发布一条图文微博,微博配图是篡改后的涉案作品,并将涉案作品中左起第三名战士的头像换成自己的头像并进行裁剪。
细软点评:史上最贵PS,用PS照片需谨慎啊!
最纠结
《三生三世》算不算抄袭《桃花债》?
连续被拍成电视剧、电影的《三生三世》到底是不是抄袭之作?在热剧播出之际,这一话题再次在网上引起热议。
这一争论实际上已经持续了近十年,至今仍然未果。从2008年开始,就有网友质疑《三生三世》(作者唐七)“抄袭”《桃花债》(作者大风刮过)。
有网友对比两本书后,认为《三生三世》与《桃花债》在剧情、背景、文风、神仙体系方面都十分相似。随着电视剧、电影热播,这一争议不断被推上风口浪尖。后来,唐七在微博公布了四川西部知识产权司法鉴定所和著名编剧余飞的鉴定,自证清白。同时也将这一话题推向高潮。不过,令人迷糊的是,虽然话题一直争论不休,但是没有起诉,所以没有官方的论断。
细软点评:有专业人士对两个著作进行了对比,认为其情节和主要人物等并未达到实质性相似,只要二者都有独创性,都是原创不好吗?
最年久
金庸起诉江南《此间的少年》侵权
15年前,江南凭借一部同人小说《此间的少年》成名,渐渐在文学影视圈混得风生水起。孰料,武侠小说宗师金庸今年将一纸状书递交到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将江南及北京联合出版有限责任公司、北京精典博维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广州购书中心有限公司告上法庭,起诉后者侵犯其著作权。
金庸在诉状中,要求四被告立即停止侵犯其著作权及不正当竞争的行为,停止复制、发行小说《此间的少年》,封存并销毁库存图书。诉状还要求被告向原告公开赔礼道歉,共同赔偿原告经济损失人民币500万元。此外,四被告还要共同赔偿原告为维权所支出的合理费用人民币20万元等。该案将于2017年2月16日开庭审理。
细软点评:在著作权逐渐受到关注的形势下,同人小说到底侵不侵权应该从立法上解决,此案的判决结果,将有重大影响。同时,九夜茴的《匆匆那年》也涉及到一个同人小说的问题,也在等待法院的结果。
最完美
百雀羚创意广告刷屏,却被指涉嫌侵权
今年,百雀羚的一篇广告性质的微信推送在朋友圈中广为流传,其名为《一九三一》,经典广告词为“与时间作对”。因其文案精炼,制作精良,网友纷纷点赞。
但很快,有自媒体发文指出,百雀羚的风俗画式广告中,多处使用明星剧照及商业图片作为人物形象,涉嫌侵权。
于是,网友迅速“归队”,力挺广告创意好的有之,批判广告侵权的有之。里面的人物有刘诗诗和郑爽等明星在影视剧中的形象,只不过被P掉了脸,对于这样创意,你觉得怎么样?
细软点评:如果是侵权,堪称最“完美”侵权,因为该事件一出,版权方并未有任何举措,反而是网友们的态度比较“激烈”,小知想问,网友反映越“激烈”,不是对品牌方越有好处吗?
最值钱
手游《武侠Q传》被判赔偿1600万
耗时3年多,索赔1亿元,明河社出版有限公司、完美世界(北京)软件有限公司诉手游《武侠Q传》侵犯作品改编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一审获赔1631.9万元!
10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就上述案件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北京火谷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昆仑乐享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北京昆仑万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不正当地破坏了他人的竞争优势,抢夺了他人的商业机会,其行为已构成对二原告的不正当竞争,应赔偿二原告经济损失1600万元及合理支出31.9万元。此外,被诉侵权游戏《武侠Q传》需删除所用金庸所著小说的全部元素。
该案因涉及《射雕英雄传》《倚天屠龙记》《神雕侠侣》等多部畅销小说,被诉侵权游戏也颇具知名度,且上亿元的索赔额和超过1600万元的判赔额均创下同类案件的新高,引起业界广泛关注。
细软点评:金庸的武侠小说和武侠元素不是那么好碰的,没有得到正版授权堪称死路。
最意外
《人民的名义》被诉抄袭遭索赔1800万
人民的名义被诉抄袭一事11月初在网上流传。消息称,作家刘三田(笔名南嫫)已起诉人民的名义编剧周梅森,侵犯其原创小说《暗箱》著作权。对此,周梅森回应称,“我的一切作品,只要是抄袭的,查实一部我个人奖励十万元。”
案件资料显示,原告向周梅森及制片单位等八被告索赔1800万元,并要求停止电视剧的一切播出、复制、发行、信息网络传播以及小说出版、销售。
案件资料显示,原告方面认为,“2015年开始创作的《人民的名义》文字剧本和影视连续剧,完全模仿抄裘了原告2010年6月发表的《暗箱》。两作品在总体结构和故事演进脉络上,完全雷同模仿,直接抄袭。”随后,周梅森给现代快报记者发来一份 " 反诽谤维权声明 "。他表示," 欢迎全国和世界各地读者—起审视我的小说和影视作品,任何流传的作品都将经受历史和人民的检验 "。
细软点评:《人民的名义》堪称现象级作品,连里面的配角都火得一塌糊涂,今年的热剧规律就是凡是太火就必定多事。
最迷离
“大头儿子”版权侵权案央视动画北京胜诉
2017年8月18日,央视知名动画片《大头儿子和小头爸爸》著作权之争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做出了一审判决,央视动画有限公司胜诉。
法院判定被告杭州大头儿子文化有限发展公司、北京时代佳丽商贸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停止授权生产、销售涉案侵权产品;被告杭州公司赔偿原告央视动画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280000元。
案件起因是杭州公司未经央视动画许可,擅自大量授权他人使用央视动画享有著作权的大头儿子人物形象生产、销售玩偶。
细软点评:败的那个杭州公司实际上是得到了原创卡通人物的设计者的授权,此前有判决央视赔偿,而这次的判决却出现了反转,不知此次判决是不是终点。
最给力
深圳一网站疑传播500部侵权作品被查
今年6月,广东省深圳市稽查局对“手机看电视直播”网涉嫌侵犯著作权案进行调查。经查,当事人运营的该网站聚合了146个境内外频道的电视直播资源,通过网络传播侵权作品500余部,并通过发布广告营利。
目前,该案已移交公安部门。国家版权局、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四部门联合启动“剑网2017”专项行动以来,各地区、各部门集中查办了一批大案要案,形成了严厉打击网络侵权盗版的高压态势。国家版权局通报了多起网络侵权盗版典型案件。
细软点评:“剑网行动”其实一直是政府各个机关的专项整治活动,这只是其中的一项通报,比较有代表性,小知希望我国的版权事业会越来越红火,不再出现盗版抄袭等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