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同一首歌》商标遭人无情撤销?”“这事儿干得漂亮!”

源自:细软知识产权 作者:卫巍 发布时间:2018-02-02 11:33
分享到: 

一代人的记忆,央视竟然保不住《同一首歌》商标?

“鲜花曾告诉我你怎样走过

大地知道你心中的每一个角落”

……

“同样的感受给了我们同样的渴望

同样的欢乐给了我们同一首歌”

毛阿敏演唱《同一首歌》

歌曲《同一首歌》创作于1990年,由刘畅首唱,之后因为蔡国庆、毛阿敏等知名歌手的翻唱,让这首歌大红大紫起来。可以这么说,《同一首歌》是整个80后、90后的经典记忆。1999年1月28日,央视创办了同名歌唱类节目《同一首歌》,该歌曲也成了每期节目安可曲。

虽然在2010年9月1日,央视正式停播《同一首歌》。但不能否认它10余年间的辉煌历史。它是中央电视台当之无愧金牌节目!

每周五晚19:30打开电视,准时收看央视三套《同一首歌》成了很多人的习惯,其走进广州‘新年畅想曲’”收视率破4,走进香港、‘为奥运喝彩’”等节目收视率破3……

《同一首歌》节目成立以来,唱遍了祖国的大江南北,足迹遍布全国各地,其主题从全国两会,举世瞩目的奥运会到儿童村、敬老院……体育明星、艺人、人大代表共唱同一首歌。

关于它的停播,官方理由是因央视1套、3套节目重新编排原因。但也有消息称,《同一首歌》高达千万的举办费用,大部分是由地方政府或大型国企埋单。这显然与中央制止豪华铺张、提倡节俭办晚会的要求不符。

其实,《同一首歌》除了牵涉“暴利门”的负面新闻,还深陷知识产权漩涡中。

第一宗是关于《同一首歌》的版权纠纷。小知前面介绍到,《同一首歌》歌曲在先创作,后来才有的央视同名节目。该歌曲原词作者之一陈哲和曲作者孟卫在2012年曾委托律师向涉嫌侵权问题的节目组致函。当时,央视也委托律师与他们沟通,但这事儿对外就不了了之了。

陈哲曾对媒体表示,央视将他们的歌曲冠以节目名称,进行商业演出多年,拥有可观的利润,自己却“一个子儿没得到”。

央视没有征得原作者同意,未进行相关版权授权许可,“无偿”使用《同一首歌》名称多年!有一种我使用你的作品,是你的荣幸的感觉,有木有?往好的方面想呢,可能央视在2012 年已经和词曲作者达成了和解协议。

更让人想不到的是,《同一首歌》都停播8年了,围绕它的纠纷还在继续。

近日,网上流传一张商标局“关于第3071945号第41类‘同一首歌’注册商标连续三年不使用撤销申请的决定”的文件。通俗点儿讲,就是央视申请注册的“同一首歌”商标被商标局撤销了,简称“撤三”。

因为委托人是委托中技细软(北京)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也就是我司代为办理,小知第一时间已经确认了此事的真伪,没错,这事儿千真万确!

“商标撤三”是指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

我们看到撤销央视“同一首歌”第41类商标的就是个人,它是在去年4月21日委托中细软进行了“撤三”申请,而央视并未在2个月内的指定时间内向商标局提交使用“同一首歌”的证据材料。

商标局在2018年1月9日,决定撤销该商标,并予以公告。然而,在15日之内,商标注册人中央电视台并未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议,至此“撤三”尘埃落定。关于第41类“同一首歌”商标大家可以重新申注了。

可能有人为央视失去“同一首歌”商标感到惋惜。小知想说,没什么值得惋惜的,是央视主动放弃了“撤三答辩”的机会。只能说,央视品牌管理有所欠缺。

要知道这枚第41类“同一首歌”商标被限定使用范围是电视文娱节目、节目制作等类别,是央视《同一首歌》的核心商标。除此之外,央视仅在第9类光盘(音像)、第16类影集、第35类广告销售、第38类电视播放、第42类版权管理类别拥有商标专用权。

作为如此辉煌的央视王牌节目,当初央视如果全类别注册“同一首歌”商标,即使节目被停播,通过转让商标还能赚一大笔呢。如今,“同一首歌”在第18类皮革皮具、第19类建筑材料第24类布料床单、第33类酒类等类别均是被核准注册的商标。

可能也有人觉得申请“撤三”的人特别讨人嫌。如果这么想,就太狭隘了。“撤三”制度的目的完全是为了商标的最大化利用。常用的汉字就那么多,具有美好寓意的汉字更少,此外,很多人注册商标后也选择闲置了。

如果一个商标注册后数年间都不使用,不在市场上流通,这个商标就是没有价值的。这时候,“撤三”就非常重要了。总之一句话,你不要了还不允许别人要了?

源自:中华广告网

本网站所收集的部分公开资料来源于互联网,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及用于网络分享,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也不构成任何其他建议。本站部分作品是由网友自主投稿和发布、编辑整理上传,对此类作品本站仅提供交流平台,不为其版权负责。如果您发现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评论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