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培育和扶持企业上市的意见》(密政发〔2011〕28号)文件精神,为充分利用资本市场,支持和鼓励区内企业上市(挂牌),区上市办组织开展密云区2017年度上市资源企业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凡在我区办理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手续的,三年内拟登陆主板、中小板、创业板或拟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新三板”)和北京股权交易中心(以下简称“四板”)挂牌的企业可申报上市资源企业(具体标准见附件1)。
二、申报流程
1.申报企业向区上市办递交申报材料;
2.区上市办对材料进行初审,征集区上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意见;
3.初审通过后报区上市领导小组审定;
4.通过区上市领导小组审定的,确定为上市资源企业,纳入上市资源后备库,享受扶持政策,培育期限3年。
三、申报材料
1.企业注册地政府(开发区、商务区)推荐意见;
2.企业填报上市资源企业申报表(见附件2);
3.企业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组织代码证书、税务登记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及股权构成情况等资料原件(查验)及复印件;
4.2015和2016年度审计报告;
5.企业拟上市(挂牌)的董事会决议、会议记录或会议纪要;
6.企业基本情况介绍(见附件3)。
四、申报要求
1.申报材料请按“三、申报材料”所列顺序组织;
2.申报材料一式三份,装订成册,加盖公司公章;
3.申报材料第2项和第6项应提交电子版,第3项需提交电子扫描件;
4.相关材料可在“北京密云”官网(http://www.bjmy.gov.cn)
首页飘窗或进入“密云动态”--“公示公告”内下载;
5.申报材料齐全后,即可送至区上市办。
联系人:杜春燕 电话: 69045744
地 址:密云区鼓楼东大街8号(区经信委 311办公室);
电子邮箱:fazhan360@126.com
附件:1.上市资源企业申报条件
2.上市资源企业申请表
3.企业基本情况介绍
来源:密云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