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2016年最后一批北京市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中小企业及 “双自主”企业资金)项目计划已经公示,公示期7天。现将项目资金拨付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金拨付申请(项目计划获得批复的单位在申报系统上提交申请后直接报送书面材料)
(一)受理时间、地点
1、申报系统开放时间:2017年1月18日9:00时至2月19日24:00时
2、书面材料报送时间:2017年1月18日至2月20日
海淀区商务委材料收取时间为工作日9:00-11:30,14:00-17:30。地点:海淀招商大厦东417房间。
未实施完成的项目请勿在申报系统上提交资金拨付申请
(二)需要报送的书面材料(一式两份分开装订,加盖公章)
1、通过“申报系统”生成的“资金项目拨付申请表”;
2、项目实施的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参见首页重要通知-北京市-申报指南(2016年8月22日发布)第九项各支持方向需要提交的材料;
3、实际发生费用的合法凭证(发票)复印件;
4、“双自主”企业需提供国际及国内商标注册证书、国际及国内专利证书或中华老字号(三者之一)等证书复印件。
5、企业基本信息情况表
登录北京市商务委官网 www.bjcoc.gov.cn,点击首页下方“业务专题”中“北京市外贸稳增长”,再点击“外贸企业信息库”进入外贸企业信息管理系统进行注册登记,各区商务部门确认后方可打印。
6、项目单位承诺书(见申报指南第十二项)。
申报材料邮寄无效,法定节假日不受理
二、2016年资金使用情况总结(不少于1000字)
(一)总结内容:
1、列举实例阐述资金使用效果;
2、企业在外贸运行中遇到的问题;
3、对今后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2016年资金使用情况总结将作为2017年项目计划审核的重要依据之一,请各单位认真总结并于2016年3月20日之前以邮件方式发 送到zxqy@bjcoc.gov.cn,邮件标题注明公司名称。
海淀区商务委对外经贸科联系电话:88498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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