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平台经济 规范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

央广网北京8月11日消息(记者朱敏 见习记者雷佳)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网购、网约车、旅游民宿、线上看病问诊……这些大家平时常用的互联网服务平台都有个高大上的名字,叫“平台经济”。平台经济一夜之间“千树万树梨花开”,给消费者带来更多选择和极大便利,但同时,问题也集中爆发。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对这类互联网平台提出了具体的规范措施。平台经济将迎来哪些新机会?监管有什么新变化?消费遇到问题怎么办?

在江苏省扬州市经营一家熟食店的张女士提到上线外卖平台的事,气就不打一处来。去年,刚开店的她为了提升销量,先后进驻两家外卖平台,销量还不错。但今年3月,其中一家外卖平台对她提出了要求,要求她在两家外卖平台中二选一,张女士没有照做。结果不久后,张女士在这家平台的店铺信息就被撤销了。张女士说:“用顾客版APP搜我家店铺就搜不到了。我这边还在营业中,但平台上显示我的店铺活动在冻结中,要联系业务经理。”

这样的遭遇不止发生在张女士一人身上。今年“6·18”期间,有平台甚至将“二选一”实施的更为彻底。据不完全统计,至少有数十家知名品牌发表官方声明,表示退出新晋电商平台,只在某电商平台销售商品。而知名电器品牌格兰仕不愿“屈服”,数次发声谴责“二选一”行为。

针对这一现象,政府出手了。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提出严禁平台单边签订排他性服务提供合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创新和高技术发展司副司长孙伟强调,对于违反市场秩序、违反公平竞争的行为,将依法查处。“我们将对平台企业建立信用档案,特别是将滥用市场支配地位限制交易、单边签订排他性服务提供合同等不正当竞争违法行为记入信用记录,根据信用记录开展公共信用综合评价。”孙伟表示。

事实上,今年实施的《电子商务法》对此类行为已有规定并明确了处罚标准:可以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罚款。北京市法学会电子商务法治研究会会长邱宝昌表示,此次《意见》明确严禁“二选一”也是进一步落实《电子商务法》的相关规定:“《电子商务法》有相关的规定,这次《意见》就是要总结突出问题,要解决问题,所以重申了网络交易管理的相关规定。对不当竞争要叫停,重申了平台经营者不允许让电商经营者选边站队,进一步地落实《电子商务法》的相关规定。”

尽管对于平台企业及平台内经营者违反市场秩序等违法行为坚决查处,但《意见》对平台经济的总体原则是“包容审慎”。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司负责人韦犁指出,面对新业态,一时看不准的,要防止一上来就管死。“很多互联网经济出现的问题,不但中国没有定论,全世界也没有定论。比如数据的归属问题、个人信息的保护问题,这些并没有在法律和理论的层面上探索清楚。所以对这些新业态一定要持包容态度,一边学习、一边研究,研究新业态的模式和特点。”

《意见》提出,对平台经济采取分类量身定制适当的监管模式,避免用老办法管理新业态。这一点在网约车监管上表现的尤为明显。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负责人蔡团结表示,针对网约车等平台将采取不同于老业态的管理模式:“我们将完善网约车、共享单车、汽车分时租赁等领域信用体系,通过信用体系规范平台经济经营者和参与者的行为。落实平台公司的主体责任,严守行业安全稳定的底线。同时要营造新老业态融合发展、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统筹平衡新老业态的关系,寻求最大公约数。”

在市场准入方面,《意见》放宽了融合性产品和服务准入限制,只要不违反法律法规,均应允许相关市场主体进入。与此同时,消费者权益保护也得到兼顾。邱宝昌指出,《意见》强调公开投诉举报电话,确保投诉举报电话有人接听,是一条实用的举措。邱宝昌说:“很多搜索平台,反映情况都是通过网络的方式,没有电话等联系方式。这次重申了要公开投诉举报电话,要确保投诉电话有人接听。我认为这是平台经济的一个很好的注脚。同时,要与市场监管部门信息平台共享。这样的话,对一些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可以精准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