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政府、街道(地区)办事处,各委、办、局,区属各单位:
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海淀区关于支持企业上市发展的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
海淀区关于支持企业上市发展的若干措施
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企业上市发展的意见》(京政办发〔2018〕21号)有关要求,为全面落实《关于加快推进中关村科学城建设的若干措施》(见京海发〔2018〕1号),加快推进一批科技型企业上市,在重点行业、关键领域形成百亿级、千亿级的领军企业、龙头企业,推动本区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打造上市(挂牌)企业“海淀板块”,特制定以下措施。
一、启动实施“龙门计划”
设立100亿元规模的“龙门基金”,由全国社保基金、北京市引导基金、中关村并购母基金等共同出资,主要投资于信息技术、高端制造、生物科技等产业的拟上市企业以及处于快速成长期的高科技企业(含新三板、四板挂牌企业)。依托促进企业上市服务机构联盟,集合市场化资源,设立企业IPO加速器,支持引导拟上市企业接受全程辅导。
二、打造上市(挂牌)企业聚集区
支持已在海外上市的创新企业回归A股市场,并给予其办公场所、人才奖励等方面的支持。依托存量楼宇打造上市(挂牌)企业培育基地,吸引优质的上市公司、新三板挂牌企业入驻培育基地,形成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集群聚集效应。
三、加大上市(挂牌)企业资金支持力度
对在境内外上市(挂牌)的本区企业给予总额最高300万元的补贴。支持新三板挂牌企业规范运营,对新三板创新层企业给予每年10万元的补贴。鼓励新三板挂牌企业通过定增、发行优先股等方式融资。
四、引进优质上市(挂牌)企业资源
鼓励优质上市公司和挂牌企业在本区发展,对上市公司提供“一企一策”专项服务。对促进本区上市(挂牌)企业发展的中介服务机构,给予最高60万元的一次性资金奖励。
五、加强上市企业人才培养
对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董秘资格培训的本区拟上市企业和上市公司,给予培训费100%补贴。对上市公司及重点上市后备企业在博士后流动站、人才引进、科研经费投入以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子女教育、医疗保障及生活配套等方面给予支持。对符合条件的本区企业纳入重点企业服务名录。
六、完善企业上市联席会议机制
海淀区促进企业上市联席会议负责统筹全区企业上市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加强沟通对接,研究“龙门企业”标准,发布“龙门企业”名单,建立上市后备企业名单年度动态更新机制,健全对拟上市企业合规经营的辅导协商机制。
七、鼓励上市公司开展并购重组
对实施境内外并购的本区上市公司给予年度最高不超过400万元的并购补贴。支持符合条件的已上市绿色企业通过并购布局绿色全产业链、通过增发等方式进行再融资。设立并购基金投资奖励,支持并购基金参与本区企业并购重组,积极服务具有海淀特色的高精尖企业。
八、强化企业(挂牌)上市培育辅导
建立本区拟上市(挂牌)企业信息登记服务系统,通过掌握拟上市(挂牌)企业的个性化需求,提供更加精准的服务。分阶段、分行业、分类别定期组织专题培训,开展调研、座谈、投融资对接会等活动。
九、拓展拟上市企业融资渠道
为拟上市企业提供长期、及时、低成本的资金支持,鼓励企业通过投贷联动、发行债券等途径融资。对取得纯信用贷款的本区拟上市企业给予最高50万元的贷款贴息补助,对运用直接债务工具融资的本区拟上市企业给予最高100万元的中介费用补贴。
十、营造企业上市良好氛围
整合政府资源,优化服务方式,对上市公司、新三板挂牌企业、拟上市企业和上市后备企业制定具体服务措施。强化与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等单位的对接合作,立足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以及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等特色行业,支持新经济企业发展,引导和鼓励更多的创新型企业在境内上市。加强对公司上市(挂牌)后的跟踪服务,做好风险防范和处置工作。